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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安全提示】共享电动自行车,这样骑才安全

近日


宁都大大小小的街头


出现了一辆辆“青朋友”


--共享电动自行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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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新型交通工具


开始改变着大家的出行方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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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其环保、低碳、快捷


已经渗透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中


然而


部分驾驶人员在使用和停放时


有诸多不文明的现象


乱停乱放影响市容市貌


违规骑行影响交通安全


违规载人存在安全隐患

......


严重威胁了群众出行安全


也影响了宁都的文明形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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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都交警在此提醒大家


共享电动车的使用


必须以合法、安全为前提


骑行“六禁止”

1

禁止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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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七十二条规定: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。

2

禁止骑车载人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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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享电动自行车本身设计就为“一人一骑”,严禁载人。

3

禁止不佩戴安全头盔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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骑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意外,必然会遭受猛烈撞击,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地方,头盔能够保护头部,保障生命安全。

4

禁止逆向行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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逆向行驶容易导致与正常行驶的车辆迎面相撞,从而引发交通事故,威胁生命安全。

5

禁止乱停乱放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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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放共享电动车时请按规定停放在指定还车点;并将车头朝外有序停放。禁止占用机动车停车位、消防通道;禁止阻挡人行道。

6

禁止酒后骑车,超速、随意占用机动车道、随意变道、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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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骑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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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

提醒

驾驶共享电动车横过道路时,应当下车推行

共享电动车确实方便


但是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


需要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努力


宁都交警在此呼吁广大驾乘朋友们


在享受共享经济成果的同时


向不文明、不道德的行为说不!